| 收衣日期 | 取衣日期 | 单号 |
A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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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身高 | 体重 | 历史单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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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客户姓名 | 联系电话 | 客户微信 | ||||
| 📷 原衣照片 | 📷 改后示意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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📷正面/拍照/上传
📷背面/拍照/上传
📷细节/拍照/上传
📷改后/拍照/上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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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项目
负责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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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氧化程度 | |||
| 改制要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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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测量项目 | 原衣尺寸 | 改后尺寸 | 补充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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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衣长 (cm) | |||
| 带肩袖长 (cm) | |||
| 胸围 (cm) | |||
| 肩宽 (cm) | |||
| 腰围 (cm) | |||
| 臀围 (cm) | |||
| 袖围 (cm) |
| 接单人 | 客户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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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款金额 | ||
| 客户类型 | 衣服状态 | 付款方式 |
| 貂本色染改及去氧化服务协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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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貂皮衣物去氧化、染色或改款服务,经双方协商一致,达成如下协议,共同遵守。 |
| 一、本色貂去氧化服务 |
| 1. 乙方仅处理衣物因氧化导致的变色问题,采用专业去氧化色技术还原本色(非颜色遮盖),处理范围以双方书面确认的改制单为准。 |
| 2. 符合约定的氧化变色问题,乙方承诺相比处理前去除肉眼可辨75%-95%以上痕迹,不保证100%完全去除,尤其是氧化特别严重的区域。处理前、后乙方将对衣物进行色差检测,并在同一区域进行拔毛取样保存,全程拍摄记录。 |
| 3. 友情提示:浅色本色貂经去氧化处理后,由于采用去氧化色技术而非颜色遮盖,少数严重氧化发黄的貂绒可能仍残留黄色,会随时间推移逐渐淡化变均匀,大多1至2个月后达到理想效果;此属正常现象(窜色所致除外)。 |
| 4. 以下情形不属于本色貂去氧化服务范围,乙方不承诺效果且不承担责任:衣物窜色、外部染色渗透、污渍残留、褪色、霉变等非氧化原因导致的变色。 |
| 二、染色貂改色服务 |
| 1.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颜色与范围进行染色改色;因原皮底色、氧化程度及皮质状况差异,乙方将先行评估并如实告知预期效果,必要时可先试样确认后再施工。 |
| 2. 染色改色以改善整体色泽为目标,成品与原衣旧色、与不同批次之间允许存在轻微色差;改色前原有的污渍、渗透色等痕迹在改色后可能仍隐约可见,属正常现象。染色衣物后期经穿着摩擦出现轻微正常褪色,不属质量问题。 |
| 三、染色貂局部修复服务 |
| 1. 针对染色貂皮衣物出现的局部掉色、擦白、破洞、虫蛀脱毛等损伤,乙方按双方书面确认的部位与范围进行局部补色、修补或补皮处理。 |
| 2. 局部修复后,修复区域与周边原有颜色允许存在轻微色差(新旧皮质吸色差异所致),随穿着与时间推移会逐步趋近一致;补皮区域与周边的毛向、密度存在差异,亦属正常工艺现象。 |
| 3. 出现大面积褪色、整体老化脆裂或损伤点过多时,局部修复难以达到理想效果,建议另行评估整体改色或改款;是否受理及费用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。 |
| 四、改款与改制服务 |
| 1. 乙方按双方书面确认的尺寸与款式细节(肩宽/袖长/领型/纽扣/拉链/版型/衣长与围度/辅料等)及做工要求进行改制,确认内容以改制单记录为准。 |
| 2. 以下情形不属于改款服务范围,乙方不承诺效果且不承担责任:因体型差异导致穿着效果与预期不符;旧貂皮固有缺陷(毛长不均、皮板老化等);改版后花色无法完美拼合;2cm以内尺寸偏差(皮板弹性及工艺因素所致)。 |
| 3. 改款施工中需拆除多余辅料与旧内衬以适配新版型,旧衣改制后较改制前变轻属正常现象。 |
| 五、免费售后与不予返工情形 |
| 1. 免费售后范围:尺寸偏差超2cm、款式/细节未按书面约定执行、明显做工瑕疵(开线/漏缝/严重色差),乙方无偿调整至达标,不限次数。 |
| 2. 以下情形不予无偿返工或退款:染、改、去氧化后主观反悔;未书面确认的额外诉求;改造后不当洗护或长期穿着损坏;预期超出衣物材质与老化程度的合理范围。 |
| 3. 确因乙方原因经返工仍无法满足书面约定的,按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执行。 |
| 六、风险提示与免责条款 |
| 1. 处理过程中因大型专业洗衣机离心力导致的正常皮板轻微开裂、内衬脱线,乙方提供免费缝合;若乙方事先声明存在严重损伤风险的,不予无偿修复,请甲方在未处理前做出选择。 |
| 2. 处理前、后发现衣物原有隐性缺陷(皮板发硬、脆化、年久失修等),乙方将及时告知甲方;若处理中因此出现严重破损,额外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;甲方不同意修复的,乙方可终止服务,已收费用不予退还,衣物按现状返还。 |
| 3. 服务完成后,随着时间推移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,包括以旧换新衣物在内,概不退换。 |
| 4. 确认改制方案后,仅限未动工前可变更,施工中无法修改;二次改款/改色、新增需求、更换辅料等,需另行签字确认并付费。 |
| 七、验收、违约与赔偿 |
| 1. 甲方取件时应当场检查验收,有异议及时提出,逾期未提出视为认可服务效果及衣物无异常。 |
| 2. 乙方无法按书面约定完成服务且无法返工至达标,全额退款;因乙方失误导致衣物丢失或损坏,按同品质全新衣物赔偿。 |
| 3. 甲方不得无理纠缠、网络诋毁乙方,否则需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。 |
| 八、其他 |
| 1. 本协议自甲方签字/线上发送"同意"等确认词、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,服务完成交单后终止。 |
| 2.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,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。 |
| 3. 争议协商不成的,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|
| 乙方(服务方)盖章: |
| 甲方(客户)签名: |
| 联系电话:13082177505 阿貂 | 地址:河北沧州肃宁芙蓉路89号,肃宁国际皮毛交易中心南边 |